关于举行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yhli 日期:2013-04-22
各有关单位:
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今年全国政法工作四项重点改革之一。为了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正确处理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依法接受监督的关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监督制约,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卫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司法公正酿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论坛组委会决定以“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为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主题。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作为指导单位,中国法学会主办,法制日报社、中国法学杂志社协办,面向全国法学青年的高规格、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本届论坛将于2013年10月中旬在广东省珠海市举行。 届时特邀请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部门的领导和全国知名法学家出席论坛。
为了确保论坛开展富有成效地研讨,并为十央有关部门提供既有理论意义、更有实践价值的决策参考,中国法学会特开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主题征文活动。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通知
作者:yyuan 日期:2012-04-24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通知
代表: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将于2012年8月25日—26日在北京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8月25日—26日,会期2天。
报到接待时间:2012年8月24日8:00—24:00。
二、主题:八二宪法实施三十年:回顾与展望
今年是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这部宪法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请围绕三十年来基本权利保障和国家机构的法治化、宪法与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宪法学的发展等主题撰写论文,特别欢迎以实证材料为基础的研究。
三、地点:北京友谊宾馆
报到、住宿地点:友谊宾馆2号楼(敬宾楼)。
住宿价格:标准间430元/天。
开会地点:(1)8月25日上午开幕式及全体会议、8月26日下午全体会议及闭幕式:瑞宾楼1+2号会议室;(2)8月25日下午分论坛、8月26日上午分论坛:瑞宾楼1+2号会议室;嘉宾楼1号会议室;嘉宾楼5号会议室。
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电话:010-68498080。
到达路线:(1)机场乘机场快轨到三元桥站,换乘地铁10号线到海淀黄庄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到人民大学站,出D口(西南口)即到;(2)机场乘大巴(首都机场——公主坟路线)到友谊宾馆站;(3)北京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到宣武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人民大学站,出D口(西南口)即到;(4)北京火车南站乘地铁4号线到人民大学站,出D口(西南口)即到;(5)北京火车西站建议乘坐出租车前往,约35元。
四、论文: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论文提交与评议请参照《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见本通知附件)。
论文字数请控制在1.5万字以内。正文采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其他格式与注释体例务必按照《中国法学》或《法学研究》的现行要求处理。
请参会代表2012年7月25日前将论文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至会务邮箱,逾期不再接收。邮件主题的格式为:“姓名+年会论文”(例如“韩大元年会论文”);论文Word文档标题的格式为:“姓名:论文标题”(例如“韩大元:宪法文本中人权条款的规范分析”)。
五、回执:请参会代表2012年7月25日前将回执电子版与参会论文一并发到会务邮箱,回执请粘贴为邮件正文,尽量不要使用附件形式;或将纸质版寄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张翔(邮编100872)。如需订返程票,请在回执上注明返程日期、车次或航班。
六、费用:免膳食费;交通、住宿费自理;另请交会务费500元。
七、接站:因出席会议的代表较多,一般情况不接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站的,请在启程前与联系人落实。请勿带陪同人员,请勿派人代替。
八、联系方式:会务邮箱:constitution2012@163.com;联系人:张翔(13511058159);姚国建(13693510277);翟国强(15901536101)。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2012年3月15日
附件: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程序进行改革,制定相关规则如下:
1.论文提交
1.1与会者一般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年会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年会并已编入年会论文集;
1.3论文提交者应按照会议秘书处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论文,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前30日提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的工作;
1.5论文未及时提交的将不能被编入年会论文集。在超过论文提交时间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至少200份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会议秘书处,秘书处将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在论文提交截止后,会议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并初步确定会议各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人选。未按时向会议提交论文的,不得被确定为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但可以参与会议自由讨论;
2.2在与初步确定的主题发言人沟通后,由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确定主题发言人最终人选;
2.3在确定主题发言人后,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个研讨单元确定2-3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工作,秘书处应在论文提交日期截止后15日内完成;
2.5评议人应认真阅读被评议论文并形成评议意见,如果撰写了书面评议意见,可以在会议开始5日前提交大会秘书处;
2.6如因特殊情况,已经确定的会议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无法出席会议,应在会议开始5日前通知会议秘书处;
2.7在会议报到时,秘书处应告知每位发言人和评议人所在的研讨单元、会议地点以及发言时间。发言人和评议人应准时参与所在单元的研讨。
会议通知:“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图书馆与法学院教育改革”
作者:yyuan 日期:2009-06-02
全 球 化 时 代 的 法 律 图 书 馆 与 法 学 教 育 改 革
----中国13所大学法学院对话与合作圆桌会议
2009年“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图书馆与法学教育改革----中国13所大学法学院对话与合作圆桌会议”将于2009年6月3日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联合举办,将特邀10多位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院长、副院长和法律图书馆负责人出席。
会议分为“法学院院长论坛”(6月3日全天)和“法律图书馆员论坛”(6月3日下午)两个部分。院长论坛(上午部分)将讨论综合性大学法律图书馆的建设、发展与合作议题,院长论坛(下午部分)将讨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若干问题。此外,另设的图书馆员论坛将着重围绕法律文献与信息服务的相关问题展开研讨。此次会议有关法律图书馆部分为国际研讨会,旨在借鉴国外经验,提升国内综合性大学法律图书馆的地位,推动法律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与合作。此次会议关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院长论坛,试图就中国法学教育的转型凝聚共同形成某种长效的对话与合作机制。作为会议的重要结果,不仅将讨论和签署一份综合性大学法律图书馆合作的院际合作协议,而且将就今后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中国法律职业教育等改革举措发表一份联合宣言。
影像中的正义——首届交大法律电影展开幕
作者:yyuan 日期:2009-05-18
2009年5月20日,首届中外法律电影展将正式开幕。本届法律电影展由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凯原法学院、法律文学与电影协会主办,活动将从
展映期间,将邀请法学院教授就电影中的法律知识、诉讼程序等进行点评,也将由法律文学与电影协会组织观影者举行影评沙龙。如果您有观影感受,欢迎撰写影评,我们将挑选优秀影评予以公布,参与者可获得由图书馆赠与的阅读积分,可以扩展你的借阅权限。
意大利电影先驱者乔托·卡努杜说:电影是第七艺术。 古罗马法学家杰尔苏说:法律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当这两种艺术碰撞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交集呢?
在最好的地方欣赏最优的电影,首届中外法律电影展将为您提供一个优雅的环境,一个集中欣赏多部经典中外法律电影的机会。如果你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维护正义是你内心的向往,那么来观赏法律电影吧,你将感受到正义的力量,程序的公正;如果你是个电影爱好者,那么也请你来观赏法律电影吧,你将在影像的变换中获取重温经典的快乐。
关于开展本市2009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yyuan 日期:20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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