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韶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团式”改造探析
作者:yhli 日期:2013-11-19
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众参加,并与职业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民主制度,是司法专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相折衷的产物,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陪审制度为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度,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参审制度。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基本属于参审制,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审判的重要途径,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原则,在体现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弥补司法资源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设计存在的缺陷及种种因素的制约,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诸多弊端,亟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现实考量:河南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状况
(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情况
一、现实考量:河南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状况
(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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